监理与项目管理的不同
2022-05-16 企企科技 移动报销 事项会计 项目管理 协同办公

在《项目管理与目监理的比较中,作者从项目范围、进度、成本、质量等方面分析了项目管理与项目监理的特点,全面准确地总结了项目管理与项目监理的相似性。

在IT在项目监理的实践中,在体验上述相似之处的同时,我们也深刻地感受到两者之间仍然存在许多差异。我们认为,充分理解两者的相似性和差异对正确理解和把握监理的内涵、妥善处理工作中的问题、成功履行监理职责具有积极意义。

下面,我们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,解释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区别。请批评和纠正不当之处。同时,我们渴望与同行沟通和讨论。

本文提到的项目管理是指承包商内部的项目管理。关于项目管理,PMI(项目管理协会)有明确的定义,这里不再描述。

(1)性质不同

项目管理是承包商组织的内部活动,IT监理是承包商外部的第三方活动。

由于项目管理是组织内部活动,项目经理将不可避免地受到组织内部的限制,影响项目工作的发展。具体表现为:项目管理首先对其直接老板(或公司)负责。当承包商与施工单位的利益一致时,这种关系不会对施工单位造成伤害。但当两者的利益不一致时,项目经理将不可避免地站在单位一边,从而影响施工单位的利益。由于监理是第三方活动,不受施工单位和承包商任何一方的限制,客观地保证了其在处理矛盾时的中立和公平地位。

此外,在承包商内部,许多项目往往是平行的,人力和其他资源之间经常发生冲突,导致项目的次要地位不能保证资源,影响项目的进度和质量,但项目经理无能为力。监理以项目本身为中心。无论承包商内部发生什么,都将监控项目的进度和质量,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,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上述现象的发生。

以上特点告诉我们,监理人员必须始终以项目为中心,始终以项目为中心,为项目服务,防止一切不利于项目的事情发生。

在我们的监理工作中,发生了一件事:当项目进行到一半时,承包商承担了另一个项目。由于新项目较大,我们准备从项目组中抽调人员参与新项目。上述人员调整计划已获公司批准。在准备实施时,我们的监理发现了上述问题,并通过谈判制止了这种现象。

(2)功能不同

项目管理的目的是使项目成功,是项目成功的内因,监理的目的是尽可能促使项目成功,是项目成功的外因。项目能否成功最终取决于项目管理。项目失败意味着项目管理的失败,监理工作的成败不能以项目的成败来衡量。衡量监理工作的成功与失败,要看其在项目的监督、控制、管理上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,具体来讲要看:是否按要求履行了职责,对项目中的问题是否提前预见、是否及时发现、是否及时处理等。

有些项目已经成功,但监理可能没有发挥任何作用。项目的成功完全是项目组人员努力的结果。相反,虽然有些项目失败了,但项目监理仍然成功。原因是监理人成功履行了监理职责。

以上特点告诉我们:监理人员应正确认识监理的作用,纠正自己的地位,不能夸大监理在项目中的作用,不能超出项目实施的责任范围。

在我们的监理工作中,有一个例子: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有意的严重违规行为,我们的监理及时通知施工单位,并根据承包商问题的性质向施工单位提出终止合同,取消开发资格的建议,并提出补救建议。经过总体考虑,建设单位决定限期整改,继续承担开发任务。在后续的开发过程中,承包商已经出现了两次类似的情况,我们提出了同样的建议,建设单位在考虑后仍然坚持原意见。

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,我方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,最终项目质量基本达到要求,进度延期。从项目本身来说,该项目不能算成功。但我们认为该项目的监理工作是有成效的、成功的,因为我们及时发现了问题,估计到了项目的风险,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合理的建议,同时又能够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采取措施取得一定的效果。

(3)责任与风险不同

由于项目管理与监理对项目的作用不同,因而承担的责任与风险也不同。

承建单位必须承担成本、进度和质量责任,监理单位承担监督责任,不直接承担进度、成本和质量责任。

承建单位在承包项目的同时也承担该项目的风险。而按照国际惯例,监理单位一般不承担风险的直接责任,它只是公正地分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风险。

上述特点告诉我们:监理人员时刻要有明确的责任区分意识,正确判断某件事情应该由哪一方去做,由哪一方负责。在涉及到多方合作完成任务时,要做到这一点不太容易,但尤其重要。遇到确定不下来或职责范围以外的问题,不能自作主张、擅自处理,一定要及时向相关方如实反映情况,共同协商确定。同时,对于分内工作,一定要认真负责、大胆行使职权。

(4)对项目的管理方式不同

主要表现在对进度和成本的管理方式不同。

针对进度管理,项目管理要负责进度计划的制定、进度计划的执行、变更及监控,监理只负责进度的监控和进度变更的控制。

因此,监理没有义务制定项目计划,更不能干预承建单位制定计划,只要审查承建单位的计划是否符合项目本身的要求就可以了。

在具体工作中,有时会遇到这样一些情况:监理单位先帮助建设单位制定出项目的宏观计划,然后又帮助承建单位制定具体的项目计划。应该说,这种情况是正常的,监理单位在能力许可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此类工作。但这时监理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,不再是“监理”而是“咨询”,而且提供的意见仅供参考,不像以“监理”身份提出的意见那样严肃。对待这种情况,建设方、承建方、监理方都应妥善处理、正确把握。

针对成本管理,项目管理需要更多地关心项目的成本支出,尽可能地做到节约成本、增加利润。监理需要核定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,以此来核定建设单位应支付给承建单位的报酬,而不关心项目组内部的成本情况。

在具体工作中,建设单位往往是根据阶段验收情况,分期向承建单位支付合同款,一般分三到四次,因此成本控制在项目监理中所占的工作量不大,其作用也不十分明显。

上述特点告诉我们:监理人员要把握好“监理”而是“咨询”的定位。决不能干预不该干预的事情,一般也不要主动给承建单位提“咨询”方面的建议。

(5)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同

就一般意义的项目管理与监理而言,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要高于监理人员。因为成功地实施一个项目比成功监理一个项目难度要大。

因为监理工作比项目管理更严肃,所以对监理人员要求的严格程度要高于项目经理。监理工程师需要参加统一的培训、取得国家认可的资质后方能从事监理工作,而国家对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没有硬性规定。

如果要求监理人员具备“咨询”的能力,则对其要求要上升一个层次。

项目管理人员与监理人员要求的侧重点不同的,具体表现在:监理人员需要有较宽的知识面、较高的道德水准、公正无私,同时需要国家的资格认证;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有较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、更全面的管理能力,尤其是对人的管理能力。

IT监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,它是伴随IT行业的发展而诞生的,其今后的发展也必将依赖于IT行业的发展,尤其是电子政务的发展,同时国家的政策也会对其发展产生重大影响。

现行

IT监理行业有相当一部分从建筑监理行业发展而来,借鉴了建筑监理成熟、规范的特点,但是同时留有过多的建筑监理的痕迹,其中有一些并不适用于IT监理。目前适用于IT监理的成熟的工作方法和相关的标准、规范还比较缺乏,许多工作尚在摸索中进行。

IT监理要进一步向前发展,必须针对IT项目的特点,在借助于建筑监理的基础上,融入软件工程、项目管理、CMM、ISO、软件测试、IT咨询的理论与方法,走与上述行业(专业)共同发展的道路。

同时,还必须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应的标准、规范,使监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做到标准化、规范化,避免因人员的差异而导致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。

成立行业协会,加强同行间的交流对行业自身的发展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。转贴于:http://www.leadge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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